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1.文件依据:
(1)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盘人社函[2023]92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管理的通知(盘就发[2023]6号)
2.补贴对象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个体工商户用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其他符合条件群体。
3.培训课时:盘就发[2023]6号文件规定的培训课时
4.培训机构及工种:盘人社函[2023]92号文件规定的机构和工种。
5.申办流程:符合条件人群可以咨询各县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及全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6.咨询电话:
盘山县咨询电话:0427—3552931
双台区咨询电话:0427—2360683
兴隆区咨询电话:0427—2860214
大洼区咨询电话:0427—353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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