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1批)
- 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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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1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5679户,返还资金合计52340009元,现公示如附件。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427-2822635
0427-2828745
附件:盘锦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1批).pdf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