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以来,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人员相关信息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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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锦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盘人社发【2020】44号)及《关于加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盘人服发【2022】11号)文件规定,为落实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将关于2022年以来,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人员相关信息情况予以公示。信息来源为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开发培训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 8月 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盘锦市石油大街176号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编:124000 电话:0427-282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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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以来,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人员相关信息情况统计表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