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市人民医院2023年社会合同制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入围者)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公告

市人民医院2023年社会合同制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者)的面试考试已于2023722日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并将体检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地点: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

乘车路线:盘锦市乘坐T2公交车至辽东湾新区“人民医院”公交站点;营口市乘坐501路公交车至辽河大桥北终点站,然后搭乘T2公交车至“人民医院”公交站点。

体检时间:2023728日早8:30(星期五)。

请各位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728日早8:30前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每名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人民医院缴纳体检费630元(人民币)。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四、其他事项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电话咨询时间:20237249:002716:00

          盘锦市人民医院          

          2023724

附件:     

市人民医院2023年社会合同制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者)总成绩公示表及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申报岗位 计划招
聘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排名 是否参加体检
1 创面修复科医师 1 米睿 2023010102 68.33 85.00 76.67 1
2 康复科医师 1 李铄 2023010204 59.00 75.83 67.42 1
3 李志鹏 2023010203 60.00 69.50 64.75 2
4 康复科技师 2 陈光迪 2023010314 67.50 79.33 73.42 1
5 马哲 2023010313 63.33 69.67 66.50 2
6 麻圣楠 2023010305 55.00 72.00 63.50 3
7 王嘉琦 2023010317 55.00 63.67 59.34 4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下一篇: 高层次人才认定人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