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辽法委发〔2023)2号)、《盘锦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际,制定职责清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一般职责
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协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支持相关科室和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三、主要职责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三)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支持把法制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
(四)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学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督促执法部加强以案释法。大力推动人社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五)推动本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法建办,并通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审查备案及清理办法,实行审查、设立、变更、失效、废止动态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支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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