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取准考证及笔试考试公告

根据《盘锦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就笔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现场领取。领取时间为2023522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为盘锦市交通警察支队(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一楼东侧大厅。准考证须由考生本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不可代领。未按期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考试时间、内容、地点

1.考试时间:2023528日(周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一中学(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21号)。

三、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公安局初步审查,确认了参加本次公招笔试考试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审查考生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因此产生所有损失由考生承担。

四、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记清自己的考号和座位号,进入考场后将不再提供查询。

(二)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作废;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进入考场,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五)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禁止将试卷及答案传出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如移动电话、计时器、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

附件: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公告版)(1).xls

盘锦市公安局

2023519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 盘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