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充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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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因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报名人数较少,现就其岗位条件调整发布补充公告。
1.消防战斗员岗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员及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含高职、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2.消防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含35周岁,1987年4月4日(含)之后出生)。
其他事宜保持不变。
补充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 5月12日15时。
报名咨询电话:0427—3400307
监督举报电话:0427—3400031
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12日(工作日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