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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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2023年2月23日至3月1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3月4日集中对入围面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了复审,共计52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考试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7:30考生安检入场),预计中午结束。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考点入口设置在学校南门。
2.学校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田家村前进路学府南街391号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详见附件1)。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则从剩余的签号中抽签确定其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携带的通讯工具要关闭后放在指定地点,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4.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每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试现场。
五、相关提示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严禁家属进入。
2.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务组要求摘除口罩情况除外)。
3.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咨询电话:0427-3400066
附件: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x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