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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2月27日至28日,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全国社保局长会议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回顾2022年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形势任务、安排2023年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国社保局长会议精神,传达了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安财同志对全省社会保险工作的批示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保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晓龙同志作总结讲话,省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会议发言,沈阳、大连、锦州、阜新、丹东、铁岭等市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全省社保系统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赋予社会保险工作的新任务,深刻认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新要求,深刻认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在新时代辽宁振兴中社会保险工作的新担当。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社会保险工作全过程,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社保领域改革,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进一步转作风、优行风,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社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人社局有关负责同志和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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