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养老保险公共业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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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辽宁省税务部门于3月1日至10日对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进行停机维护,届时社保与税务之间数据交互将中断,为确保双方数据保持一致,在税务停机期间,部分养老保险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暂停办理的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养老保险
公共业务参保变更及缴费核定、个人转移类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网厅相关业务可以正常申报,但经办机构暂不审核。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公共业务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缴费核定、个人转移、税务征集、补收及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和补记等相关业务。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
网厅相关业务可以正常申报,但经办机构暂不审核。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向税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业务及缴费核定类业务。
以上通知暂停办理的业务将于3月1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互相转告。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6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