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盘锦英才计划” 优秀工程师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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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盘锦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盘委发〔2022〕7号)精神,现就2023年“盘锦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含中省直驻盘企业)企业中的工程技术人才。已列入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师人选不在此次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创新精神、使命意识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正派。
2.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二)资格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及以上)
1.面向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3.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三、遴选数量
优秀工程师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支持5名左右。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遴选条件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中(省)直和市直企业直接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企业报送至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汇总遴选材料,并对遴选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专业评议。参加遴选的优秀工程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议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议,择优予以支持。
(四)审定公示。优秀工程师建议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五)印发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工程师,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印发名单,颁发入选证书,落实有关政策。
五、 申报材料
1.企业推荐函,包括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背景
调查情况(有无犯罪记录、纪律处分、违纪违法线索等情况);
2.“盘锦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表;
3.申报人选事迹材料。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本行业、
本省及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取得成绩在行业领域中影响、在本职岗位上贡献及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篇幅在2000字以内;
4.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
5.技术水平、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发明专利证书、奖项荣誉证书、论文专著、主持项目和技术创新等旁证材料。
六、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到市人社局网站下载,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 (Word版)、汇总表 (Excel版),正式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要扫描成1个PDF版。论文、专著等篇幅较大或涉及秘密信息的,扫描封面页、作者页、出版信息页等关键页面即可。纸质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八、其他要求
1.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仔细阅读《“盘锦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实施细则》,公平公正开展遴选,确保将最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落实各项支持待遇措施,推动人才更好发挥作用。
2.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各企业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发动,指导各级各类企业积极申报。相关材料务必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
1. 实施细则.doc
4 .承诺书.doc
联系人:董子星 李爽
联系电话:0427-2815400
电子邮箱:pjrsjls@163.com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