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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4批)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4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227户,返还资金合计6190367元,现公示如下: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疑义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3111日至20231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2828458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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