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30 浏览次数:455

一、2022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和省出台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按照统一要求,推动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按照提高的标准,实现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可以完成全年任务。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3.12%,优于考核指标0.38%

(三)完成省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824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四)强化人才梯度培育,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奖补政策,完成省新增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任务,储备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全年省下达新增高技能人才指标2400人,我市目前完成新增2583人,完成率107.63%

(五)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大国工匠、辽宁工匠,打造技工强省。2022年,组织我市开展了2022年度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推荐工作,向省厅推荐“辽宁工匠”人选4人、“辽宁功勋高技能人才”人选5人、“辽宁技术能手”人选27人。

(六)引育高端人才20人以上,引进其他各类人才3000人,培育更多“盘锦英才”2022年,全市引进高端人才21人,引进其他各类人才3275人。

(七)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2022届盘职院毕业生2972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我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4.93%

(八)新增创业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以上。2022年,新增创业11775人,带动就业21231人;城镇新增就业28240人。

(九)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出台了《关于印发盘锦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盘政发〔202218号),制发了《经办流程》。2022年为439名在盘锦各院校读书的2022届、2023届毕业就业困难学生发放求职补贴77.48万元。审核发放205名“两难”大学生社保补贴163.4万元。审核兑现2021年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80.4888万元,共涉及25家企业,286人,享受补贴月数1282个月;消除零就业家庭48户,始终保持零就业动态为零。

(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一是制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落实工作意见,发布了我市《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市盘锦市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征求了16家会签单位意见,制定下发了《盘锦市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文件会签与相关单位紧密联系,提高劳务品牌建设效率。三是开展“集中要约”活动。制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加载了网上报备程序,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逐步提升协商质量。可以完成全年任务。

(十一)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2022年,培训农民工2125人。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66户,涉及劳动者30185人。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件。

(十二)实施“技能辽宁”行动,高水平建设一批孵化、见习和培训基地,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2年,开展补贴类培训15229人次。举办2期创业大讲堂,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十三)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通过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盘锦市选拔赛、承办辽宁省选拔赛营造了创业氛围,激发了劳动者的创业热情。加强创业政策的宣传,搭建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为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奠定基础。

(十四)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巩固完善企业省级统筹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筹统一经办流程和业务规则,已经实现了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并正常使用。2022年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五)稳步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失业保险金征缴与发放等工作,已完全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十六)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按要素分配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224月,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全市共涉及314户样本企业,其中部级样本企业132户,省级样本企业182户。截止630日,我市314家样本企业全部完成填报工作,按时完成了今年薪酬调查工作任务。

(十七)依法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一是全市累计核实处理线索1331条,共计为208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31.9万元;二是承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欠薪线索14条,累计处理14条,为131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159.37万元;三是全市承接国家督办案件1件,现已办结;省督办案件38件,已办结25件;四是全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750.42万元,其中:开设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183.66万元;以银行保函替代存储工资保证金4498.77万元;以商业保险保单替代存储工资保证金6067.99万元。可以完成全年任务。

(十八)完成省下达的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工作任务。2022年,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17人,完成省考核指标700人的1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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