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重点人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名单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100号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邮编:124000
电话:0427-3530695
附件:盘锦市重点人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