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22〕27号

发布时间:2022-08-18 浏览次数:6519

辽人社〔202227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有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参加省本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各单位:

  现就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6596元(月平均工资为6383元)。

  二、202211日至202212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49/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8/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三、202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51元(月人均为3588元)。

  附件:20221-2022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情况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8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1-2022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情况表

单位:元/

个人缴费基数
下限

缴费档次60%

缴费档次70%

缴费档次80%

缴费档次90%

缴费档次100%

缴费档次200%

缴费档次300%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
费额

3678

735.6

3830

766

4468

893.6

5106

1021.2

5745

1149

6383

1276.6

12766

2553.2

19149

3829.8

注: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以上8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