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按照《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下称“招聘公告”),盘锦市公安局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现将初审合格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招聘公告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经盘锦市公安局初步审查,确认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对报名资格审查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到盘锦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北一楼市公安局荣休民警活动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市府大街41号)现场复审。复审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进行现场复审人员(可以不是报考者本人)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和通信大行程数据(14天以内未出过盘锦市),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有效距离。

根据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时间待定,请考生时刻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附件: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盘锦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推出第四批35场特色服务活动
下一篇: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推出第三批37场特色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