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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三地协同标准”),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贯标意识和参与等级评定的积极性,促进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通知》,优化调整“三地协同标准”等级评定流程。

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直接认定,期满后自动续期

“三地协同标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等级划分,按照评价要素量化打分与基本条件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由低到高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5个等级。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报告满1年以上,即可结合实际申请相应等级。

此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精简了申报材料,创新实施“认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A级条件的机构,无需向评委会提交材料,由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认定并颁发等级证书;AA级至AAAAA级由机构进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并由评委会进行现场评查,专家评审会审核确定。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A级机构期满后无需申请、自动续期,其他等级期满前须提前1个月向评委会提出续期申请。A级机构在取得等级证书满一年后,可再申请更高级别的等级。

建立标准联络员制度,鼓励各区对人力资源机构实行专项财政资金奖励

《通知》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等级评定,需将等级证书及标志置于机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实行挂牌服务。建立标准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与评委会对接相关工作,定期对照标准对本机构开展各项业务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等级评定咨询、评查、申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联络员还要积极参加标准培训,提高能力素质。

《通知》还鼓励各区出台激励政策措施,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有条件的区可以实行专项财政资金奖励,在政府购买及进驻产业园等方面,给予有等级的机构优先,激发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等级评定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辖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北京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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