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工程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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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8:30
答辩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田家)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知
1.面试答辩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现场出示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④防疫安全承诺书(附后),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面试答辩。
2.参评人员在候考、备考期间应全程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答辩。
3.参评人员要遵守纪律,按答辩程序和要求参加答辩,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答辩。
4.参评人员在答辩前30分钟进入候答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答辩,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答辩人员顺序号,答辩开始后仍未到达候答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参评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答室,携带的通讯工具要关闭后放在指定地点,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5.参评人员在面试答辩时除本人身份证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答辩考场。
6.参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行贿,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7.参评人员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
附件:防疫安全承诺书.docx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