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焊工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25
- 浏览次数:3784
为了进一步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夯实准入类职业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保证焊工施工质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展焊工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级别
焊工、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申报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职业(工种)、等级的相关报考条件,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两年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考试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查、鉴定费缴纳等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考试报名
考生可在本网站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盘锦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附上相关材料
(二)提交资料
1、《盘锦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填写字迹工整、不准勾画);
2、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
3、近期免冠2寸纸质版彩色白底照片3张以及电子照片,大小不超过18KB(注:纸质版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必须为同版);
4、其他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印件、工作年限承诺书;
5、参加培训的,提交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业标准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焊工为一类工种。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2020]109号文件规定,初级工:鉴定理论考试费50元,实操考试费为140元;中级工:鉴定理论考试费50元,实操考试费为190元;高级工:鉴定理论考试费50元,实操考试费为250元。
四、鉴定方式
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均采用智能化考试形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成绩分别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证书官网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报考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
地点:北方工业学校培训处(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356号)
七、鉴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2日
地点: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356号)
市人社服务中心鉴定科联系人:
廖利男 王晓云 联系电话:0427—2820466
北方工业学校联系人:
张 立 王 娜 联系电话: 0427—6620903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