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1年第五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
- 发布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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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现将2021年第五批1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MA0XUEXX9R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甲1503
法定代表人:陈晓
主要违法事实: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恒大华府售楼处精装修项目(建设单位盘锦嘉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拖欠于东、张德强等31名工人装修工资103万元。
2021年5月13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指令书(盘兴人社监令字【2021】0000351号)要求企业限期内支付拖欠工人工资。6月11日,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38.2884万元,并书面承诺拖欠的剩余工资64.7116万元分二次在8月25日前支付完毕,但逾期未能履行协议。因此出现工人围堵售楼处、冲击政府大楼、冲击区长办公区等事件,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6月25日,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约谈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促成该项目施工单位与开发单位双方达成协议:建设单位将剩余全部工程尾款79.9269万元(承兑汇票)支付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承诺收到汇票后立即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再次对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指令书(【2021】0000692号),要求该企业限期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7月5日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工程尾款79.9269万元后,仍未支付剩余工人工资。
处理结果:为维护社会稳定,经劳动保障部门协调沟通,8月27日,该项目开发单位盘锦嘉鼎置业有限公司从施工单位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恒大其他项目工程款中,调配资金64.7116万元支付了工人工资。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