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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按照《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下称“招聘公告”),盘锦市公安局已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现将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岗位一:

考试时间:202182614:0015:00岗位相关知识

考试地点:盘锦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兴隆台区芳草路与惠宾街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

2、岗位二:

考试时间:20218278:3012:00网络安全、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盘锦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兴隆台区芳草路与惠宾街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

3、岗位三:

考试时间:202182614:0015:00现场命题写作

考试地点:盘锦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兴隆台区芳草路与惠宾街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

4、岗位四:

考试时间:20218279:0012:00犬类养护理论知识和现场犬类训导操作

考试地点:辽河公安局监管支队西侧警犬基地(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后二十里)

报考岗位四的考生友情提示如下:训导操作过程中犬类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产生危险,如发生意外招考单位将概不负责。同时,因岗位四专业性较强,该岗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对大型犬类有恐惧心理、对犬毛过敏、不爱护犬类者建议慎重考虑。

二、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经盘锦市公安局初步审查,确认了参加本次公招考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对报名资格审查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到盘锦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北一楼市公安局荣休民警活动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市府大街41号)现场复审。复审时间20218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复审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提供通信行程数据。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审查考生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因此产生所有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考试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如有发热(温度≥37.3℃)或者咳嗽严重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请勿前往考场应试。

2.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区,未按时参加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区。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特殊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考场。

3.入场检测及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温度≥37.3℃)或呼吸道症状,请考生自觉接受二次检测,若持续发热,将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名单.xlsx

 

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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