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明城市测评成绩揭晓 盘锦市名列全省第一
在文明城市创建的道路上,盘锦乘势而行,连战连捷。8月9日,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来贺信,祝贺盘锦市在2021年第一次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中,获得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在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中,大洼区、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包揽全省前三名;在全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中,盘山县位列第三名。
盘锦市作为全省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地级市,曾连续9年荣获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成绩榜首,连续两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不懈抓文明城市创建、带领近140万盘锦市民共创共建取得的丰硕成果,是盘锦创城工作干部队伍政治底色亮、干事动力足、素质本领强的充分体现。盘锦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汇集民意、改善民生、解决民忧,真正将文明城市创建过程打造成为服务群众、凝聚民心的民生工程。
文明城市创建真正得到实惠的是所有盘锦人民,一路走来,盘锦城市品质提高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天更蓝了,水更绿了,乡村更美了。广大群众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全国文明城市从创到建的文明长跑,盘锦一直在路上,这场永不止步的文明之旅,让盘锦更加流光溢彩,魅力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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