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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二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一)全力稳定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459人,完成省政府考核指标的67.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7%,低于省政府考核指标0.33个百分点。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70人,完成省考核指标1000人的57%;消除零就业家庭45户,始终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培训各类人员14073人,完成全年省考核指标21500人的65.4%。新增创业5704人,完成市考核指标8000人的71.3%,带动就业12106人;扶持创业带头人225人,完成省考核指标400人的56.25%,带动就业722人。开展创业活动8次,征集创业项目56个。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完成创业担保贷款6529.7万元,实现个人创业473人次,带动就业1429人次,扶持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00万元。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52179人,完成省考核指标35万人的100%。

(二)稳步推进社保改革,确保社保待遇及时发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7.42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61.9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3.9万人。全市发放机关事业养老金8.29亿元、企业职工养老金32.3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金3861.31万元,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持续优化人才政策,引领发展活力持续释放。全市引进各类人才1509人。其中:盘山县251人,兴隆台区354人,双台子区206人,大洼区260人,辽东湾新区273人,高新技术开发区165人。上半年引进高端人才6人,完成省计划任务的60%;其他各类人才引进1503人,完成市计划任务的50.1%。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化解欠薪案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共检查21户,对1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工作,网上审核16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0家,涉及劳动者4145人;办理欠薪案件210件,涉及3374人、3861.61万元,实现新发生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五)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结合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需要,发出《致全市企业及职工的倡议书》,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响应国家号召留盘过年,同时组织15家爱心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送温暖献爱心,大力营造“舍小家、为大家”的浓郁氛围,排解留盘务工人员的思乡之忧。二是坚持就业优先,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春风行动”、“职等你来”、“五送下乡”等系列招聘活动,期间共召开线下召聘会35场,参与企业1430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3977个,达成意向2677人。召开线上招聘会15场,参与企业243家,提供就业岗位6747个。通过人社局网站发布网络招聘信息24期,参与企业1616家,提供岗位36969个,省平台录入空岗11944个。三是开展入企调研。在春节后深入各经济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用工需求调研,共调研企业42家,职工10275人,节后返岗4906人,就地过年5179人,用工缺口1019人,涉及工种98个。四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行动,入户走访服务对象208户(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180户),发放各类援助政策宣传材料近万份,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70人,安置短期公益性岗位人员443人,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177人,发放社保补贴3479.5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8784.8万元,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53.1万元。五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活动营造创业氛围。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论坛进基地、创业故事征文、助推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就业创业“五送”下乡等活动,引导激发劳动者积极创业。同时扩大创业带头人和场地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激发创业热情,期间共审批2户创业企业享受创业场地补贴,6个创业带头人享受社保补贴。 六是做好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积极落实稳岗留工政策,开展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通过“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五个平台以及钉钉群、微信群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同时开展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对今年未开展也没有意愿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机构进行了清理,取消7所培训机构。

(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通过建立常态化扩面征缴机制,重点吸纳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二是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在6月底已按调整后标准将养老金发放给退休人员,并补发1-5月份养老金,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企业退休人员258344人,调整前人均月养老金1907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2022元,平均月增加115元,增长率约为6.03%;涉及机关和事业退休人员 28854 人,调整前人均月养老金4152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 4309元,平均月增加 157 元,增长率约为3.78%。三是认真开展企业经历人员补缴工作。按照相关政策,从5月1日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历补缴工作,目前共计审核完成参保单位61户,补缴人员842人。四是突出抓好社保兜底保障作用。审核通过192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就业岗位6260个,核发惠企资金1313.66万元。2020年度困难企业应急性稳岗返还现正在公示阶段,惠及212家企业,应发放资金3.77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11893人。五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内部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内控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保基金防欺诈活动,认真排查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实现安全有效运营。

(七)聚焦人才战略,保障人才供需、推进人事改革、激发体制内干部人才队伍活力。一是拓宽人才招聘渠道,积极筹划各类引才活动。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活动15次,参会企业451家次,需求岗位3650余个次,参会求职129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10余人。参加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等赴外招聘活动4次,参与招聘企业40家,提供就业岗位900余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00余人。二是加强与省内其他城市的人才协作。通过“盘锦人社”官网平台推送各类复工企业就业岗位信息累计2120个,总需求人数7350余人。在锦州市人社服务网以及锦州通发布盘锦市企业用工信息399家,岗位信息1491个,需求人数5852人。三是积极推进引才政策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兑现。完成2016-2019年引进人才的政策兑现工作,累计兑现各项引才补贴资金693万元。同时强化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与落实,对13家企业98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兑现社会保险补贴资金12.69万元;为17家企业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38.8万元。对7名创业大学生兑现创业场地补贴资金3.35万元。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为全市1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招备案手续。其中:市中心医院55名,市中医医院2名,盘锦职业技术学院48名,大工产业研究院5名,辽东湾管委会28名,市疾控中心20名,市妇幼保健院16名。同时组织对2018年入伍2020年退役返回盘锦二本以上学历的49名大学生退役士兵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定向公开招聘29名退役士兵到全市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

(八)深入推进维权维稳任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落地,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开工建设项目45个,工资保证金收缴凭证上传率72 %,用工实名制录入率100 %,工资专户开户率41%,匹配成功率37 %,工资银行代发率67 %。二是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件,将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农民工释理说法,解答劳动者提问1000余次。同时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同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政策宣传,做到边执法边普法。期间,市本级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欠薪案件理30件,为7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144.67万元。四是妥善处理争议案件。全市共受理案件数635件,涉案金额866.35万元。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访、来电咨询490人次。继续保持法定时限结案率100%,调解兑现成功率100%。五是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全市共涉及269户样本企业,其中部级样本企业119户,省级样本企业150户,目前已完成268户企业薪酬调查,完成率99.63%。

(九)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新举措,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取消、承接、下放的职权加强后续监管。同时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减少跑动次数,推进 “告知承诺制”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实办率”,着力推动全程网办、跨省网办。并采取人性化、个性化措施,做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便民服务。共接听百姓咨询44607个,上半年综合接通率为95%。网站共维护新闻及政策业务信息共641条,盘锦人社网站中心医院校园招聘信息访问量达1.6万多次,网站新增注册用户0.6万个,微信公众号微信发布138条,关注人数9.4万个。12333网上在线咨询回复124个问题,微博发布433条。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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