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案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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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3574284188Q
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号苏宁荣悦A3单元105-108室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7日,苗某等2名劳动者到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40056元。经查,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苗某等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属实,实际涉案金额为29000元。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月30日依法对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盘兴人社监令字[2021]0000062号)。涉案单位逾期未整改。
同时,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间,双台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接到聂某等9名劳动者投诉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57513元。经查,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聂某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属实,实际涉案金额为40798元。盘锦市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3月17日依法对盘锦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盘双人社监令字[2021]A2007号)。涉案单位逾期未整改。
处理结果:2021年3月31日,拖欠苗某等2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9000元在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监督下已支付完毕。聂某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仍未得到全额支付,对其违法行为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处置。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