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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让“办不成”的事“办成”

为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杂症”,辽宁省丹东市人社局设立“办不成事”窗口,确保难点、堵点有“出口”,群众办事不白跑、不扑空、有地儿找、有人帮。

为确保“办不成事”窗口真正发挥作用,市人社局制定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重点采取五项措施让“办不成”的事“办成”。

一是“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同步开通线下窗口和“12333”热线两种受理渠道。线下窗口工作时间受理业务,“12333”热线24小时受理业务,非工作时间采取录音记录、次日办理的受理模式,全天候开通疑难杂症“直通车”。

二是对因办事群众提供材料不全、办事诉求不清楚等原因造成的“办不成事”。由受理人员引导申请人到咨询窗口进行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环节等,处理完成后受理人员将问题单销号。

三是对因政策限制“办不成事”,受理人员第一时间通知业务人员解释政策,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一般问题当场解决;复杂问题3个工作日内解答。对于“应该办、有政策瓶颈”的个案问题,由业务科室(单位)牵头研究,规范程序,特事特办,于5个工作日内解决、答复并销号;对于“应该办、有政策障碍”的问题,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提交党组会研究,于10个工作日内解决、答复并销号。

四是对于因工作人员主观原因“办不成事”,受理人员第一时间将问题转交该窗口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现场解决并答复申请人。

五是将“办不成事”窗口反映问题纳入工作实绩考核,作为职务职级晋升、评选选优、绩效奖金等次的重要评价依据。对业务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办不成事”,由分管局长对业务人员进行约谈,取消其当季日常考核评优资格,报人事科、机关纪委备案;连续四个季度出现“办不成事”问题的业务部门,取消科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本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对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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