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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案件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辽宁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辽宁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122573595G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

法定代表人:富强

主要违法事实:辽宁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拖欠赵如新等人工资139331元。按照法律程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支付拖欠职工的劳动报酬,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1年1月18日,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盘人社监理字〔2021〕S001号)并已送达,要求辽宁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赵如新等人工资139331元,但该单位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处理结果:辽宁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企业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对其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处置。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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