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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市“两难”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的通知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工作,鼓励和引导我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基层储备和输送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基层管理岗位和机关服务岗位大学生。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 2019年和2020年(择业期内)毕业盘锦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经认定确属困难家庭或就业困难的盘锦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审核认定标准及要求

(一)关于困难家庭毕业生认定

1.城乡低保家庭与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需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持所居住社区、街道开具的家庭零就业证明;

3.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与残疾大学生。需持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

4.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持相关部门(村和乡镇政府或县区民政、扶贫办等)出具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或可直接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就业援助申请报告,自述家庭贫困情况,由所在县区人社服务中心参照低保边缘户标准进行现场考核,确定符合条件后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定。

5.城镇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需持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属行政区级工会组织出具的困难职工家庭相关证明;

6.单亲家庭及优抚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持户口本及单亲家庭状况证明或优抚家庭情况证明;

7.获得助学贷款扶持的高校毕业生。需出具高校在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办理手续证明资料及贫困生情况证明。

8.其他特殊原因致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如毕业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需持病历及相关证明等予以认定。

(二)关于就业困难毕业生认定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半年期以上(2020年4月30日之前)。

2.应届毕业生专业方向与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明显不一致,并多次择业未果,因专业或个体差异就业存在严重困难。

三、招募及审核录用程序

1.现场报名。登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两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岗位报名登记表》;或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现场领取报名表。

2.现场审核。由毕业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两难”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二寸照片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现场统一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发放“双选通知”。

3.双向选择。通过资格审核且符合条件的“两难”毕业生,持本人相关证件及参会通知,参加基层管理岗位及公共服务岗位的双方见面会,进行双向选择。双选漏选者,若本人同意且有空岗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一次调剂或补录。

4.签订协议。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与所招录公益岗位毕业生签订协议,协议服务期两年。

5.正式上岗。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可正式上岗。

6.管理考核。原则上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开展定期考核及抽查。

四、聘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选派到社区、乡镇基层管理和机关服务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工作期限为2年,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及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考评结果,在岗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续聘1年。

公益岗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现标准为1800元/月,并依据相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上岗毕业生每人缴纳180元/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个人自己承担。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30日17:00止(工作日)。

报名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盘锦市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427-2823379  0427-2229668

本次招募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27-2826027。

 

附:“两难”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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