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26
- 浏览次数:3266
关于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的公告
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对参加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将于近日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体检公告。请列入体检人选名单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0427-2822428
附件: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xlsx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