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农副产品电商 推销、短视频拍摄、短视频制作培训专业增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盘人社发【202058)及《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直播电商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盘政发【202015号)精神,推动我市产业发展,更好地促进就业,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副产品电商 推销、短视频拍摄、短视频制作培训专业的增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机构均可申请。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取得相关部门培训资质认定的服务单位。

()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

 ()有不小于100平方米的理论培训教室,配备至少30台电脑,有能够保证教学需要的独享光纤宽带接入。

()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3年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二、申报程序

(一)拟申请增项的机构需向人社局提交如下材料:

1.增项申请报告;

2.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培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学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教室面积及教学设备、设施说明并附3-4张照片;

7.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

(二)申请受理。按照属地原则,向辖区人社局(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应窗口)提出申请。

(三)组织评估。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确认,确认合格的机构在人社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821日——828日止

地点:辖区人社局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21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2019年盘锦市人民医院秋冬校园招聘医务人员公示
下一篇: 盘锦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