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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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锦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下称“招聘公告”),盘锦市公安局已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了初审,现将笔试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8月1日
上午 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地点:盘锦市第一完全中学(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宇街)
二、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经盘锦市公安局初步审查,确认了参加本次公招笔试考试人员名单(附件1)。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审查考生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因此产生所有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笔试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要求
1、准考证领取时间:
(1)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
盘锦市公安局巡逻防控支队(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1号)
3、准考证领取要求:
(1)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考生本人不能前来领取,代领人员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要求
1.参加笔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本人核酸检测报告、由本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健康通行码”绿码(辽事通),缺少任一材料不得进入考场。如有发热(温度≥37.3℃)或者咳嗽严重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请勿前往考场应试。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作废;已被聘用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 考生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盘锦市第一完全中学南门,进行体温检测,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特殊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4.考生需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场,考生在候考过程中,切勿聚集,考生之间需保持1.5米间隔距离。
5.在考场内,考生要注意公共卫生,切勿摘口罩,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考场。
6.入场检测及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温度≥37.3℃)或呼吸道症状,请考生自觉接受二次检测,若持续发热,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禁止将试卷及答案传出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计时器、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
附件1:盘锦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xlsx
温馨提示:请务必于8月1日前到我市指定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笔试当日需考生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人员取消笔试资格(我市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医疗卫生机构: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辽河油田宝石花医院、大洼人民医院、盘锦市疾控中心,患者当天内就可以得到结果)。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