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次数:311

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该项工作当前重点指标主要由市发改委定期向省发改委报送。涉及到我局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增长工作。二是为加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岗位的力度,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稳岗位”作用。疫情期间,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稳岗位”的作用,制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截止到6月末,全市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473亿元,惠及1638户企业196300名职工。三是截至目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培训工作,已完成269个部调和省调样本企业数据上报任务。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9%,低于省考核指标4.4%的1.71个百分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18人,消除零就业家庭157户,保持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截至目前,扶持创业带头人215户,完成省考核指标400人的53.8%;一是制定更加优惠的创新创业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优良的创业环境,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提振扩大创业者创新创业信心。二是动态掌握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我们实行周报表制度,随时掌握我市返乡农民工享受补贴情况、创建各类扶贫载体、创业孵化载体情况,以及入驻创业孵化载体等情况。三是做好盘锦市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盘锦选拔赛的准备工作。

四、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引育用留力度,完成省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任务。受疫情原因影响:截至目前,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

五、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3000人。受疫情影响和毕业生就业季集中在7月份以后等因素,截至6月底,引进各类人才986人。其中:毕业生人才741人,其他各类人才245人,完成省考核指标3000人的33%。

六、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成省城镇新增就业任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一是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坚持把促进就业和服务企业用工相结合,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调查,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方式推送企业用工信息。开展了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上招聘会59场,实现就业5000余人,竭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二是截至目前,城镇新增就业14341人,完成省考核指标23000人的62.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9%,低于省考核指标4.4%的1.71个百分点;扶持创业带头人215户,完成省考核指标400人的53.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07.5万元,实现创业361人次,带动就业1083人次;消除零就业家庭157户,保持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三是针对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网络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在职职工技能提升,稳定企业用工队伍。上半年,实现实名制培训11400人,完成全年任务19000人的60%。

七、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农民工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清单。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决战决胜2020·四季攻坚”专项行动,以缓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服务式监察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35户,立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2件,涉及劳动者2008人。追发劳动者工资1967万元,涉及劳动者671人。

八、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盘锦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盘锦市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盘人社发﹝2020﹞29号)。对我市已制定或正在执行的与国家、省政策不一致的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退休审批、财务制度管理、待遇支付等方面政策进行了逐项规范清理。

九、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国家层面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待我省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按照政策规定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十、完善各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并争取在年底前将社保转移经办周期由45天压缩至15天。

十一、以盘职院为龙头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截至目前,盘锦公共实训基地一期工程主体部分已竣工并开始预验收工作,路面水稳、绿化甬路铺设、消防排烟开窗器安装等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7月份完成上述三个项目。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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