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7 浏览次数:287

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该项工作当前重点指标主要由市发改委定期向省发改委报送。涉及到我局的工作主要包括:一季度,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增长工作。二是为加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岗位的力度,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稳岗位”作用。疫情期间,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累计为16328人次发放失业金2991.98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59.83万元,惠及企业262家职工48997人。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66%,低于市考核指标3%的0.34个百分点,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一是截至一季度末,创业带头人50人带动就业170人;二是做好6月底举办的“五送下乡”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做好7月底前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盘锦选拔赛的方案框架预定。

四、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引育用留力度,完成省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任务。受疫情原因影响:一季度目前没有高层次人才引进。

五、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3000人。受疫情影响和毕业生就业季集中在7月份以后等因素,一季度引进各类人才229人。其中:外地生源毕业生54人,其他各类人才175人。

六、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成省城镇新增就业任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一是积极落实中央、省有关疫情期间就业工作部署,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二是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就业5704人;新增创业984人,带动2228人就业;创业带头人50人,带动170人就业。三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59.83万元,惠及企业262家职工48997人。四是组织5946人参加线上培训。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稳岗位”作用,累计为16328人次发放失业金2991.98万元。线上招聘总计25场(市本级6、县区19)参加企业691家,提供岗位13590个,在线求职人数3102人,上岗人数327人,发布政策宣传60条。

七、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农民工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印发《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集中宣传、组织培训及配套政策完善清理工作相关要求。二是通过盘锦电视台新闻、电台行风热线、盘锦发布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集中宣传;走进用工单位、工地现场进行重点宣传。三是立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2件,涉及168人,涉及金额453.73万元。

八、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盘锦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盘锦市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盘人社发﹝2020﹞29号)。对我市已制定或正在执行的与国家、省政策不一致的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退休审批、财务制度管理、待遇支付等方面政策进行了逐项规范清理。组织制定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的市、县(区)基金缺口分担办法。

九、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待国家出台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政策后,按照政策规定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十、完善各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转移业务。

十一、以盘职院为龙头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一是截至目前,盘锦公共实训基地一期工程已完成1#楼、2#楼、3#楼主体结构完、砌体砌筑、屋面工程、墙地贴砖、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已完成1#楼、2#楼楼梯扶手、吊顶、隔断;已完成场地回填,并已移交园林路面铺装。已完80%成室外雨排、污排、给水、消防安装进行自流平地面、楼内墙装饰、楼内水暖安装、电气安装、强电外网铺设。二是指导福德汇职业技术学校着手准备成立盘锦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申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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