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回乡农民工朋友们的倡议书
- 发布日期: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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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倡议:
一、 回家团圆之际请对您和家人的健康状况重点关注,
保留好返乡的机票、火车票或汽车票,主动记录返乡每日的活动范围和接触的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报备返乡时间。从离开疫情流行的地区时间开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如遇头痛发热情况,及时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放心。
二、 强烈建议您在疫情未解除前没有特殊紧急情况下
不要离开家,尽可能就地不动,减少流动,更不要去武汉或其他疫区和城市务工,等到疫情扩散期结束,再考虑出行,这是应对疫情最正确的选择。请您关注国家、省及市人社网站招聘信息,在本地就业、就近就业,暂时尽量避开疫情高发区。如果您已经提前购买了返城的火车票,需要退改签车票等,请参照铁路部门延长退票时限调整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些打工朋友不得不流动,建议您在返回打工地之前,先和亲友、工友、雇主等进行详细的沟通联系,以免到达之后没有工作可以做,或是因为交通不畅通造成行程上的阻碍。切记,在旅途中尽量不要摘下口罩,及时清洗双手和口鼻。
三、 我们知道外出打工是很多农村家庭赖以生存的基
础,为了保障您的劳动权益,我们将按照《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力做好农民工群体延迟回单位的沟通协商、停产期间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如无法协商,产生劳动纠纷,可在疫情解除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