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面试人选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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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2019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予以公布,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6日17:30前向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安排
报考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7日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panjin.gov.cn:803/web39/site/)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民法院:024-22697691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686181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0427-2822428
附件:2019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xls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