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盘锦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 发布日期: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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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法※
1、按姓氏排序查询 2、按Ctrl+F键,输入姓名进行查询
※五种门诊慢病病种※
1、脑血管疾病 2、糖尿病 3、高血压Ⅲ期 4、冠心病 5、血管支架术
※门诊慢病病种待遇※
1、经查询鉴定合格人员,从7月1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持社会保障卡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报名时已选择)就医、购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应当由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本人支付给医疗机构;
2、门诊慢病实行季度补助限额,当季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季度补助限额不予结转。12个月内没有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取消其门诊慢病病种待遇,下一年度可重新申请鉴定;
3、除血友病(未成年人和在校生)门诊费用不设季度或年度补助限额外,其他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病病种的人员,执行季度补助限额最高的病种限额,不累加;
4、门诊慢病费用年度内支付一个起付标准500元(精神病不设起付标准);
5、职工医保五种门诊慢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五种门诊慢病以外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6、居民医保五种门诊慢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70%,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75%;五种门诊慢病以外的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75%。
本次鉴定结果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2209108 221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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