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办公电话】 0427-2811407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关于做好2019年度"盘锦工匠"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687次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市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8〕3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盘锦工匠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从企业生产操作研发一线岗位需求出发,坚决破除“唯学历、唯条件、唯资历、唯身份”的狭隘用人观,彻底打破年龄、性别、学历、技能等级、荣誉基础等繁琐条件限制,真正有利于一线技能高手脱颖而出。

二、选拔条件

工匠技师完全放手由企业自主培养选拔,盘锦工匠推荐晋升标准原则上应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总结创造出全市一流水平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广泛推广,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各届省、市技能大赛上取得过名次;在新型“学徒制”和创新创业等领域作出特殊贡献等。受过违法违纪处理及不满16周岁人员不得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遴选推荐阶段(2019年3月底)

1.各县区以企业为主体,从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技能培训专家、工程技术专家、退出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代表中推荐产生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驻盘中省直企业可推荐2至3人,市内规模以上企业可推荐1至2人,中小企业可推荐1人),市直属企业行业专家委员名额20人,各县区行业专家委员名额10人。

2.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荐盘锦工匠人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省、市直属企业选拔推荐工作,名额10人;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选拔推荐工作,每个县区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

(二)行业专家投票阶段(2019年4月初)

在行业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中抽取30名专家代表参加投票。

(三)公示命名阶段(2019年4月中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行业专家委员会票选结果,汇总登记拟晋升2019年度盘锦工匠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示。

四、相关待遇

1.获评的盘锦工匠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2.优先在盘锦工匠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和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盘锦工匠到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展授课活动,可参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授课标准给予课时补助。

4.对以盘锦工匠为带头人创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站),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获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获评市级优秀技能大师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分别汇总,人选经公安、纪检部门把关后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2、3)。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市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和引导,争取企业理解、支持和配合,稳步扩大本地企业工匠技师总量,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工作阶段要点,逐条明确各项工作环节和节点的时间表、责任人,抓紧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第一负责人、相关科室单位密切联动的工作推进体系,指派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辖区盘锦工匠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按时报送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及盘锦工匠候选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于立江、于洪娜

联系电话:0427- 6693921   传真: 0427-6693932

电子邮箱:pjrsjjyk@163.com

附件:1.盘锦市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人选推荐表

      2.盘锦工匠申报表

      3.盘锦工匠推荐材料要求

      4.盘锦工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盘锦市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人选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详细地址

专业技术

职务

职业资格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推荐行业类别

□矿业  □冶金  □化工  □纺织  □医药  □建筑

□电力  □电子  □石油天然气    □机械加工

□航空航天      □船舶  □兵器  □汽车

□轨道交通      □电信  □智能装备

□现代服务      □民间工艺      □其他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盘锦工匠申报表

(      行业)

 

 

 

 

 

 

类    别

□

驻盘中省直企业

□

市属(及以下)各类所有制企业

 

姓    名                                

单    位                                

联系方式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注意事项

 

1.本表供技术工人申报盘锦工匠专用。

2.一律用电脑A4纸单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楚。表格默认字体为华文中宋,可在网上下载安装字库,以免出现打印乱码、串行。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此表需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

5.表格中涉及证明人或证明材料的,请填写证明人的姓名(如本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或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行业按照A.矿业、B.冶金、C.化工、D.纺织、E.医药、F.建筑、G.电力、H.电子、I.石油天然气、J.机械加工、K.航空航天、L.船舶、M.兵器、N.汽车、O.轨道交通、P.电信、Q.智能装备、R.现代服务、S.民间工艺、T.其他共20大类分类填报。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业(工种)名称

晋升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电子邮箱

主  要  经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证明人

 

 

 

项  目

内        容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获得国家

专利情况

荣获省部级以上

科技进步奖情况

技术革新

情况

其他绝招绝技

或突出贡献

职业技能竞赛

获

奖

情

况

 

 

 

项  目

内        容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曾获得的

荣誉称号

晋

升

 

技

师

情

况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签字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本人所在

地区

单位推

荐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盘锦工匠推荐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要求

(一)《盘锦工匠申报表》(一式5份,电子版)。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5份)。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1)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2)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3)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4)候选人曾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1)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着重突出技能技术方面内容;(2)事迹材料中可简要体现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省-国家)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1)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左右。(2)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

(三)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师证书(或企业公布技师名单相关文件)复印件(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四)县区或有关中省直企业的推荐函原件。

(五)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吋彩色照片(每人5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工作照2张,其中横版照片1张,竖版照片1张,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候选人的精神风貌。照片电子版刻制成光盘报送。

二、其他要求

(一)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避免申报材料的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申报材料采用黑白打印(复印)确保内容清楚、清晰即可;材料装订简单简洁;申报材料统一采用推荐单位大信封分装(一候选人一信封)。

(二)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照片、音像资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推

荐

函

推

荐

表

申

报

表

证书复印件

荣誉称号证明材料

工

作

照

证

件

照

事迹

材料

纸

质

版

纸电质子版版

纸电质子版版

纸

质

版

纸

质

版

纸

质

版

冲电洗子版版

纸电质子版版

 

 

附件4

盘锦工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推荐地区(单位):                             (章)                                联系人:          电话:

行业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种)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1

19××. ×.×(××)

2

3

注:行业按照A.矿业、B.冶金、C.化工、D.纺织、E.医药、F.建筑、G.电力、H.电子、I.石油天然气、J.机械加工、K.航空航天、L.船舶、M.兵器、N.汽车、O.轨道交通、P.电信、Q.智能装备、R.现代服务、S.民间工艺、T.其他共20大类分类填报行业字母代码即可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