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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来源:盘锦日报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环节。我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12月24日,市直新设置和重新组建的部门先后挂牌,按照新名称、新职能开展工作。
  机构改革启动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动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盘锦实际,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统筹编制资源,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有效完成了中央、省委明确的改革任务。
  本轮机构改革,调整力度大、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触及利益深,社会各方的关注度极高。我市积极跟进中央、省工作节奏,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成立了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9个专项协调小组,在抓好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分方向、分领域协调推进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问题、疏通堵点、督促落实,为机构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贯穿改革始终,广泛开展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善作为,主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促进改革,凝聚了推动机构改革的强大合力,实现了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衔接有序、正常运转,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势头不减。
  在推动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市紧紧围绕地区改革发展实际需要,按照机构健全、职能配套、机制完善的要求,着力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比照国家、省机构调整设立情况,对党政部门进行全面调整,共撤销行政机构9个,新设组建部门6个,整合组建部门3个,因地制宜设置了湿地保护、海洋、农垦等符合盘锦发展实际的部门,相应划转职权80余项,切实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在此基础上,通盘考量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情况,采取“削峰填谷”的方式,统筹调整各部门编制事项,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民生建设主战场倾斜,初步构建了上下贯通、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本轮机构改革,切实完善了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使管理层级更加扁平、职能配置更加科学、部门边界更加清晰,在补齐体制机制短板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思想解放、提振了创业士气、汇集了实干共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为加快推进盘锦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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