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大幅提升位列辽宁第三
- 发布日期: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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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9月份全国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状况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我市信用综合指数为80.18,比去年同期提高6.63%,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排名第83位,比去年同期提升40位,在辽宁省排名第三,东北排名第六,这标志着我市信用环境比去年有了明显改善。
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是通过对各城市信用事件监测、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信用透明度、信用工作绩效、信用市场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指数并排名,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的信息,是衡量一个城市信用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报告显示,我市四个重点领域没有重大失信事件发生,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用制度覆盖16个领域,黑名单市场主体占比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没有人民法院系统推送的未履行义务的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0.22%,纠正率69.39%,存量转换率70.58%。
近年来,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营造国际化信用环境、专项治理严重失信行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以及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开展了各项工作。市政府先后印发《盘锦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2017年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重点商务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35个。开展了以“营造国际化信用环境,促进盘锦市开放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累计印发信用公益宣传品50万册,举办了全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授牌仪式暨2017企业竞信论坛,全市信用状况明显改善,有力支撑了营商环境建设。
截至今年10月,我市已向全国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反馈黑名单455个,其中,失信被执行人434个、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11个,海关失信认证企业10个。组织实施联合惩戒案例79个,其中,联合惩戒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严重失信被执行人62个。
下一阶段,我市将以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为牵引,改造建设“一网三库一平台”,即信用盘锦官方网站;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等三个基本数据库;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和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亲商清商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