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
- 发布日期: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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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会议传达了省纪委监委环保督察问责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各县区纪委监委围绕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和相关单位要切实认清党中央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鲜明态度,切实认清强化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经有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办理,优先处置,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领导予以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与环保部门主动联系,形成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有责谁担当;对于查办的问题线索,要对有关文件资料认真管理,严守办案纪律,坚持依纪依法,积极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