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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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人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部署。人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义珍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义珍强调,贯彻实施《条例》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要充分认识到,制定出台《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就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贯彻实施好《条例》,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
张义珍指出,《条例》是推动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发展的总章程,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立法的基本思路以及对适用范围和市场管理体制、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的有关规定,为贯彻实施好《条例》奠定坚实基础。
张义珍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及时做好实施准备。要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创新发展。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部门相关司局和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厅(局)及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链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