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盘锦市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盘人社〔2018〕55号

发布日期:2018-09-04浏览次数:513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16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59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盘锦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选韩在龙等339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裴艳玲等150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周洋洋等54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盘锦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选卓丽华等4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董佳等24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2017126日)为准。

 

附件:1.2017年盘锦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7年盘锦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17年盘锦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教育局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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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