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次数:1061
   新参保人员的待遇:职工医保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下个月1日起享受医保住院待遇,住院报销比例是40%,3个月后,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缴费下月起享受医保住院待遇,30%报销。
  断保欠费人员的待遇:1、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从欠缴的下月1日起停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待遇。3个月内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当月享受医保待遇,补划个人账户。欠费超过3个的,从补足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补划个人账户。
  2、以个人形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待遇。3个月内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享受医保待遇。欠费超过3个月的,从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第三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3、居民医保参保人断保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3个月内续保缴费的,从续保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超过3个月的,须补足所欠医疗保险费,并从续保医疗保险费到帐月后第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农垦企业职工参保规定:农垦企业职工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可以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8.6%比例缴费的,可建立个人帐户,按政策记入相应金额。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必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纳入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
  异地居住人员个人账户怎么使用: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手续,个人帐户每年在医保中心返还给个人;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按本人参加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同类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规定报销。
  驻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含成建制外设机构)按照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中的定居人员管理办法享受待遇。
  参加医保多年却从来没住过院,对这部分人群政策有何优惠:
  参保人员,连续参保缴费十年未发生住院费用的,从第十一年起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连续二十年未发生住院费用的,从第二十一年起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调整后职工医保自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5%,居民医保自付比例最低为10%)。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每连续缴费5年,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增加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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