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次数:377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