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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结算与省内11个市联网 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解答如下:

          “省内12市异地居住人员,看病报销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实现与沈阳、大连、抚顺、铁岭、葫芦岛、朝阳、营口、锦州、丹东、阜新12个城市间的城镇职工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此举解决了我市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资金垫付问题和往返报销的麻烦。截止9月20日,我市参保患者在其他城市已成功划卡住院225人次,其他城市参保人员在我市成功划卡45人次。

    以往,参保地与居住地不是一个地儿,看个病除了要提前垫付资金,还要往返于两个城市进行报销。为解决“看病难、报销难”的问题,我市医保中心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不断推进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随着我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工作的全面铺开,市医保中心积极与辽宁省社保局、软件开发商及省内其他城市沟通协调,做好异地居住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以及业务、财务单据打印、记账、对账等。并以此为带动,强化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推进我市与省内其他城市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联网结算。

    为了方便我市患者在省内异地转院就医,市医保中心联合省社保局和市信息中心等部门,不断完善网络结算平台建设,逐步扩大我市与省级医院联网结算的数量,到9月中旬,完成了与省人民医院的联网结算。目前,我市患者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沈阳市第二中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七家医院就医可以直接划卡结算。截止到9月20日,我市转往这七家医院的患者达到672人次。

    目前,异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医疗服务信息、费用结算明细信息等各项内容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居住地经办机构、省级平台、参保地经办机构间网上自动传输,可以全过程实现自动结算,异地就医职工同本地职工一样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同时,有关部门要求,强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主体责任,在就医管理、费用审核、医疗监管以及医保支付等方面对异地群众提供同等服务。

    据了解,辽宁省将与国家人社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对接,不久可实现辽宁省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便利。

    盘锦日报讯(张立群记者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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