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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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的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审批下放至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用人单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外国人就业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13日
解答如下: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的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审批下放至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用人单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外国人就业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