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人员如果欠缴医疗保险费有何处理?
- 发布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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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待遇。3个月内(欠费月起第三个月l5日之前)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享受医保待遇。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第三个月享受医保待遇。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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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待遇。3个月内(欠费月起第三个月l5日之前)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享受医保待遇。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医疗保险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第三个月享受医保待遇。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