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稳岗就业保留文件)

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顺利进行

  根据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经国务院同意制定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自2007年始,至2015年年底,国家共拨助学金741.55万元,发放703.71万元,结余37.84万元。

  2014年,财政局拨助学金11.85万元,我校发放34.275万元,共457人次。其中补发2011级第四次助学金共计278人次,发放金额20.85万元。截止2014年年度,我校助学金结余28.805万元。

  2015年,财政局拨助学金45.71万元,其中包含因国家助学金政策调整,由每人每学期750元调整到每人每学期1000元,补拨春季助学金1.73万元。我校春季发放助学金2.125万元,秋季发放助学金34.55万元,共计36.675万元,共计374人次。2015当年助学金结余9.035万元,加上2014年结余28.805万元,2015年年底,我校助学金共计结余37.84万元。

  2016年,我校与盘锦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商,将2015年结余,用于2016年计划。目前已发放春季助学金33.6万元,336人次,结余助学金4.14万元。对推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使所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就业科

  2016年12月20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精心打磨技艺,塑造专业品牌
下一篇: 石化技校拔河比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