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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期典型案例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是什么关系?

    答:《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是单行法律与综合关系。《劳动法》是一部比较综合性的法律,它对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工资、社会保障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几个大的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而且它的规定主要是一些有关劳动关系基础性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行劳动法律,是全面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而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因此劳动合同立法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中发挥重要作用。《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原则、和具体制度等应是根据《劳动法》制定的,在《劳动法》中专门有第三章规范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又不是简单照搬《劳动法》第三章的规定,它除了对《劳动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细化外,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劳动合同法》有重要突破。例如: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法》没有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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