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有关情况变更的通知盘人社发(2016)4号
盘人社发(2016)4号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根据《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盘劳字(2001)32号)文件规定,针对盘锦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九连锁店等7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实地审查,经审查符合定点要求。现将变更情况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变更后的调整工作。
盘锦和平大药房中珠店企业名称变更为盘锦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九连锁店,注册地址变更为兴隆台区天丽家园小区一期商网,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恼铁龙。
大洼县田家镇铭宇富田益安堂大药房企业名称变更为盘锦仁和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店,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玉萍。
大洼县田家镇兴胜堂药房企业名称变更为盘锦益寿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一店,注册地址变更为兴隆台区蓝色康桥小区0C15栋商网,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徐彬。
盘锦鑫胜利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店,注册地址变更为兴隆台区和平小区商网。
盘锦鑫胜利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八店,注册地址变更为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小区一期商网。
盘锦经济开发区精诚齿科企业名称变更为盘锦精诚全民口腔门诊部。
金赛口腔门诊部企业名称变更为金赛全民口腔门诊部。
盘锦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七连锁店经整改,符合定点要求,同意恢复其医保网络。
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5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6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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