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一次性补发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01 浏览次数:6500

  关于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一次性补发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办法

  一、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一)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范围和对象。

  1999年6月30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离退休(职)条件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离退休(职)手续人员,包括参加个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由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二)提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

  1.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与离休干部同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符合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8]3号文件规定条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无职务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2.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各市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①1993年底以前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②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底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③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底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④19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⑤因病、非因工致残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数额,按上述确定的同期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减少10元。

  (三)提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的列支渠道。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今年7-12月份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不含大连市),由省政府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省对各市计算补助额时,离休人员按月人均13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按月人均95元,退休人员按本实施办法确定的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计算),补助资金不足时,由各市政府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拉回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

  (四)提高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

  此次离退休(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由企业填报离退休(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养老保险统筹由省管理的省直企业、原行业统筹企业报省劳动厅审批。

  二、关于一次性补发拖欠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各市、原行业统筹企业要在1999年9月底前,一次性补发1999年6月份以前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的养老金。统筹项目之外的拖欠,由企业视情况予以补发,但不得从基金中支付。

  (二)补发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资金,以各市、原行业统筹企业1999年6月份统计上报的拖欠数额为基础,由省劳动厅、财政厅核实确定,用中央财政给予的一次性补助资金中解决。

  (三)各市、原行来统筹企业补报的1999年6月份以前的拖欠也要补发,所需资金由各市、原行业统筹企业自筹解决。

  (四)各市、原行业统筹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允许再发生新拖欠。

  《关于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一次性补发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原则

  1.确定增加额和控制调整幅度总水平。

  企业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按国办发[1999]69号文件和劳动保障部要求调整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大体相当,我省企业与离休干部同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此次增加待遇水平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无职务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调整,对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幅度,国家要求今年应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应比去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按我省实施办法增加的标准预计,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55.84元,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我省的补助资金按月人均55元水平相符.

  2.此次增加养老金向退休早待遇低的群体适当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及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同志,养老金待遇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过去几年里,曾发生集体上访(例如鞍钢上访问题),对这一历史上多种原因产生的问题,是全省及至全国的普遍性问题。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我们按照向退休时间早、养老金待遇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的原则,对退休人员按退休时间早晚、待遇水平存在台阶的实际,分三个档次进行调整,总的看这种调整方案是合理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休较早的老工人待遇不合理的矛盾,使国退休早、养老金明显偏低的老工人能感到省政府在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集体上访的问题也可能得到缓解。这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是一个机遇,我们通过测算和调查,根据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和数量,月人均养老金的水平,划分三个时期加发不等绝对额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力图通过此次调整,适当地平衡因退休早、晚,而待遇差别较突出的矛盾。具体安排意见是:

  (1)1993年底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87元,此次调整每人每月增加额60元,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增加额的最高标准。他们与94-96年期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差距由原62元缩小到52元。如再增加调整额,则将在增加待遇的总额上突破中央分配给我省的补助额,而省地方财政又没有资金支付能力。

  (2)1994年至1996年底期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349元,此次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q50fqb。主要考虑这部分人员赶上经济高增长时期,工资增加幅度较大,同时参加了1993年省政府《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即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基本养老金普遍得到了提高。因此,增加基本养老金应低于1993年底前退休人员月增加额。

  (3)1997年至1998年底期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381元,此次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主要依据是,这部分人员参加了历年的工资调整,在基本养老金待遇方面,完全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普遍有所提高。因此,此次调整应低于1994年至1996年期间退休人员调整金额。

  二、为什么将1999年1-6月底期间退休人员划入调整范围

  在正常调整机制情况下,当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进行调整,但这次调整与往年调整不同:

  一是这次调整如将调整范围划定为1998年底前离退休人员,而1999年6月30日前企业在册职工从1999年7月1日列入工资调整范围,只有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人员既不调整养老金,也不能调整工资,形成两不靠问题;

  二是省人事厅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的方案中,将1999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已列入调整范围,为使企业要与机关事业单位保持平衡,因此,将19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人员列入此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

  二、这次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可能存在的问题

  1.由于受国家政策及国家下拨资金的限制,此次企业退休人员按退休时间的不同,分别增加了40、50、60元,人均养老金水平只提高了14.2%。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了54元、52元、63元,比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还多,可能使企业退休人员有意见。但是由于客观限制,又不能给企业退休人员再多提高养老金。因为一方面,国家只给我省补助7.42亿元(不含大连市)资金,另一方面,如果给退休人员多增加养老金,将使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进一步加大。

  2.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和一次性补发拖欠的养老金,由于中央给补助资金能以落实,但未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此次调整增加养老金和补发企业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困难企业由于没有资金来源,而很难落实,极易导致这些企业离退休人员有意见,影响社会稳定。

  3.在今年6月份以前,部分市按照国家的要求,自筹资金补发了一部分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另外,国家出台补发养老金政策后,不少市反映,原报表数字不准,要求调整数据。但国家规定,一次性补发拖欠养老金的补助数额以6月份报表为准,而我省又是补助数额最高的省份,无法再提高补助数额,所以这些市的问题不能在这次补助中解决,我们考虑可以在今后通过省级调剂和市间互借等措施比照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各市补发的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4.行业企业提前退休人员是否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问题。行业企业养老保险移交地方后,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对提前退休问题进行清理。此次调整增加养老金,符合退休条件的,按本实施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不能按本实施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但未清理完的行业企业,提前退休人员暂按本实施基本养老金,待清理工作结束后,再予以妥善处理。这样安排,既体现政策的严肃性,也能体现力保稳定的原则。

  5.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总公司第三冶金建设公司(下称鞍山三冶),补发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资金没有来源。鞍山三冶在98年10月恢复参加鞍山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前,其中断参保期间,累计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500万元,这一问题鞍山市在上报地方拖欠时从未包括在内,此次中央财政给我省补发拖欠资金也未考虑在内,对这一问题如不能妥善予以解决,将成为我省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建议省政府应作为一个突出问题研究解决。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

foot_img_02.png